发布人:东莞400电话 | 发布时间:2014.01.22 | 点击量:2149 |
协商号码流程变更规则如下:
1、代理商每天被协商号码最多为已预占号码数量的百分之十,不足1个按1个算,每次被协商的号码上限为10个。
2、代理商每天可发起协商的量为上个月开号量的百分之十,最低5个起。
3、代理提交协商申请后,从提交时刻起,普号和特级号码的预占时间为1天,被协商方代理可随时点协商成功,号码自动释放到发起方。
4、每月1号协商量恢复为初始状态,如协商量降为1个后,开启增加模式,开启增加模式,连续开通三个协商成功的号码,再增加1个协商量;
5、协商生效时间为8:30-17:30,周末协商的号码,生效时间统一为周一8:30;
来自:东莞400电话办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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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写:马义龙